岩士唐飛越地表出征月球(八十二)
- Amanda L © Leung Yuk Yiu

- Aug 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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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Aug 7, 2025
一定是那個三島由紀夫小姐在從中作梗!
所以,阿拉才會因為些小事被警察逮捕!
不就是在超級市場偷牙刷和牙膏嘛!
為什麼抓阿拉?
儂歧視阿拉!
儂歧視華人!
所以才會把阿拉逮捕出境!
為什麼?
為什麼在超級市場偷牙膏會被警察抓?
不就是牙膏、牙刷嘛!
這麼便宜的東西!
現在美國已經有法例通過,偷不超過七十美元的東西,不算犯法!
儂當年不就是高買嘛!
算什麼錯?
至於要逮捕阿拉嗎?
阿拉在香港也是經常犯法的,不見得其他人逮捕阿拉!
阿拉殺人放火、偽造文書、黑客電腦、商業犯罪、詐騙,都做了!
都沒有人逮捕阿拉!
為什麼在美國,在超級市場偷牙刷和牙膏被逮捕?
阿拉知道了!
一定是因為那個三島由紀夫小姐嫉妒阿拉!
嫉妒阿拉搶了她的男人,所以叫警察逮捕阿拉!
一定是!
她真的很邪惡!
儂不做些什麼?
為什麼?
儂就任由壞人在美國欺負阿拉這種可憐又正直的香港人嗎?
天理何在啊!
天地不容啊!
三島由紀夫小姐利用她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勢力叫警察逮捕阿拉,讓阿拉畢不了業!
這一切都只因為三島由紀夫小姐眼紅阿拉!
(其實,我說的精神病就是這些,無中生有的指控,把我妖魔化。你上輩子生性病花柳,為什麼賴母親呢?你不如改名叫達賴喇嘛算好了!岩士唐小姐又癲又喪,又惡又目中無人,像一隻惡人先告狀的鱷魚。)
誰不偷點東西啊?
三島由紀夫小姐也偷東西!
真的,她在宿舍的時候,她的同房都投訴她偷吃雪櫃裡的東西!
去那些招聘活動,她拿一堆紀念品,鉛筆啦、圓珠筆啦、文具啦、文件夾啦!
她的文具,都是她順手拿來的!
她是小偷!
她才是小偷!
為什麼儂不逮捕她?
還有,她在世達律師事務所的時候,她偷吃了公司雪櫃裡的雪糕三文治!
所以,她被開除了!
因為她偷吃雪糕!
公司裡面的食物!
(我一開始在世達工作的時候,連公司的微波爐都不懂怎麼用。但是知道公司的牛奶、咖啡、巧克力,還有很多其他食品是免費提供給員工的。同事的物品會寫上同事的名字。雪糕沒有寫名,所以,我吃了雪櫃裡的哈根達斯雪糕三文治。
但是,那應該是剛入職的時候所犯的錯誤。我做了一年半才被裁員。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吃了公司的雪糕三文治。
但不管怎麼樣,我覺得偷竊是不對的。如果我有偷竊的話,你們大可以逮捕我,報警也可以。
還有,我在哥倫比亞大學的時候,是沒有和岩士唐小姐一起上過課,或者一起出席任何活動。我不知道她偷東西,也沒有時間 stalk 她。她自己犯罪了,被警察逮捕了,是她自己的事。
她就是這樣,把所有自己的錯誤都推在我身上。
她覺得這樣子可以推卸責任。
其實這也是很幼稚的。
我在眾達工作的時候,我老闆要我保管辦公室裡面的 marketing 用品,誰知道很多律師自己拿去用了。我的老闆執意說是我偷的。
我不知道這種仙人跳的做法算怎樣?不是說辦公室裡面死了人,然後推說是我殺的,我就變成了殺人犯。不是說你的兒子和我上補習課,然後延長過時了,父母就可以說我們在家裡淫褻。
你有精神問題,麻煩看看心理醫生。)
為什麼哥倫比亞大學不把三島由紀夫小姐踢出學校?
就是因為她分數高嗎?
就是因為她是日本人嗎?
就是因為她說自己是富二代嗎?
她去夜店,喝啤酒欸!
喝啤酒欸!
而且,她還和朋友弄了張假身份證!
這是犯法的!
阿拉去夜店,很純粹,就是去通子宮!去蹦迪保健,去舒緩經痛!
阿拉就是去找男人的。
很正當!
沒犯法!
為什麼儂沒有逮捕三島由紀夫小姐二十一歲前喝啤酒?
公平嗎?
說得過去嗎?
阿拉和她,有什麼不一樣?
為什麼她偷東西,沒有人說?
(我沒有偷東西,我不知道為什麼她說我喝室友的橙汁是偷竊,還有,我經常用我的室友的東西。比如說資生堂的洗面奶,還有,書本、文具、衣服,還有我們互相抄功課。我們的化妝品、香水、個人物品也是一起共享的,大家交換穿。我和我的室友們都是不分彼此的。而且,學校裡面經常有免費東西拿,我拿很多,我不知道為什麼她說我是偷竊。如果是偷竊的話,她大可以報警。
還有,我經常發現我的東西不見了,肯定是有人偷的,但是我沒有說過是岩士唐小姐偷的。學校裡面已經發了公告,說因為校園內偷竊嚴重,所以要把自己的房間門常開,不要鎖,因為錢財身外物。被偷了東西當是破財擋災,最重要是人沒事,因為如果反抗的話,會被小偷攻擊。這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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