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士唐飛越地表出征月球(八十二)
- Amanda L © Leung Yuk Yiu
- Aug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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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Aug 7
一定是那個三島由紀夫小姐在從中作梗!
所以,阿拉才會因為些小事被警察逮捕!
不就是在超級市場偷牙刷和牙膏嘛!
為什麼抓阿拉?
儂歧視阿拉!
儂歧視華人!
所以才會把阿拉逮捕出境!
為什麼?
為什麼在超級市場偷牙膏會被警察抓?
不就是牙膏、牙刷嘛!
這麼便宜的東西!
現在美國已經有法例通過,偷不超過七十美元的東西,不算犯法!
儂當年不就是高買嘛!
算什麼錯?
至於要逮捕阿拉嗎?
阿拉在香港也是經常犯法的,不見得其他人逮捕阿拉!
阿拉殺人放火、偽造文書、黑客電腦、商業犯罪、詐騙,都做了!
都沒有人逮捕阿拉!
為什麼在美國,在超級市場偷牙刷和牙膏被逮捕?
阿拉知道了!
一定是因為那個三島由紀夫小姐嫉妒阿拉!
嫉妒阿拉搶了她的男人,所以叫警察逮捕阿拉!
一定是!
她真的很邪惡!
儂不做些什麼?
為什麼?
儂就任由壞人在美國欺負阿拉這種可憐又正直的香港人嗎?
天理何在啊!
天地不容啊!
三島由紀夫小姐利用她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勢力叫警察逮捕阿拉,讓阿拉畢不了業!
這一切都只因為三島由紀夫小姐眼紅阿拉!
(其實,我說的精神病就是這些,無中生有的指控,把我妖魔化。你上輩子生性病花柳,為什麼賴母親呢?你不如改名叫達賴喇嘛算好了!岩士唐小姐又癲又喪,又惡又目中無人,像一隻惡人先告狀的鱷魚。)
誰不偷點東西啊?
三島由紀夫小姐也偷東西!
真的,她在宿舍的時候,她的同房都投訴她偷吃雪櫃裡的東西!
去那些招聘活動,她拿一堆紀念品,鉛筆啦、圓珠筆啦、文具啦、文件夾啦!
她的文具,都是她順手拿來的!
她是小偷!
她才是小偷!
為什麼儂不逮捕她?
還有,她在世達律師事務所的時候,她偷吃了公司雪櫃裡的雪糕三文治!
所以,她被開除了!
因為她偷吃雪糕!
公司裡面的食物!
(我一開始在世達工作的時候,連公司的微波爐都不懂怎麼用。但是知道公司的牛奶、咖啡、巧克力,還有很多其他食品是免費提供給員工的。同事的物品會寫上同事的名字。雪糕沒有寫名,所以,我吃了雪櫃裡的哈根達斯雪糕三文治。
但是,那應該是剛入職的時候所犯的錯誤。我做了一年半才被裁員。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吃了公司的雪糕三文治。
但不管怎麼樣,我覺得偷竊是不對的。如果我有偷竊的話,你們大可以逮捕我,報警也可以。
還有,我在哥倫比亞大學的時候,是沒有和岩士唐小姐一起上過課,或者一起出席任何活動。我不知道她偷東西,也沒有時間 stalk 她。她自己犯罪了,被警察逮捕了,是她自己的事。
她就是這樣,把所有自己的錯誤都推在我身上。
她覺得這樣子可以推卸責任。
其實這也是很幼稚的。
我在眾達工作的時候,我老闆要我保管辦公室裡面的 marketing 用品,誰知道很多律師自己拿去用了。我的老闆執意說是我偷的。
我不知道這種仙人跳的做法算怎樣?不是說辦公室裡面死了人,然後推說是我殺的,我就變成了殺人犯。不是說你的兒子和我上補習課,然後延長過時了,父母就可以說我們在家裡淫褻。
你有精神問題,麻煩看看心理醫生。)
為什麼哥倫比亞大學不把三島由紀夫小姐踢出學校?
就是因為她分數高嗎?
就是因為她是日本人嗎?
就是因為她說自己是富二代嗎?
她去夜店,喝啤酒欸!
喝啤酒欸!
而且,她還和朋友弄了張假身份證!
這是犯法的!
阿拉去夜店,很純粹,就是去通子宮!去蹦迪保健,去舒緩經痛!
阿拉就是去找男人的。
很正當!
沒犯法!
為什麼儂沒有逮捕三島由紀夫小姐二十一歲前喝啤酒?
公平嗎?
說得過去嗎?
阿拉和她,有什麼不一樣?
為什麼她偷東西,沒有人說?
(我沒有偷東西,我不知道為什麼她說我喝室友的橙汁是偷竊,還有,我經常用我的室友的東西。比如說資生堂的洗面奶,還有,書本、文具、衣服,還有我們互相抄功課。我們的化妝品、香水、個人物品也是一起共享的,大家交換穿。我和我的室友們都是不分彼此的。而且,學校裡面經常有免費東西拿,我拿很多,我不知道為什麼她說我是偷竊。如果是偷竊的話,她大可以報警。
還有,我經常發現我的東西不見了,肯定是有人偷的,但是我沒有說過是岩士唐小姐偷的。學校裡面已經發了公告,說因為校園內偷竊嚴重,所以要把自己的房間門常開,不要鎖,因為錢財身外物。被偷了東西當是破財擋災,最重要是人沒事,因為如果反抗的話,會被小偷攻擊。這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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