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至少做一個像男人的男人(一百三十八)
- Amanda L © Leung Yuk Yiu

- May 17
- 3 min read
Updated: May 17
一直以來,我都沒有過愛情的感覺。
什麼是愛情?
其實,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社會要求我們女生嫁出去。適當的時候,應該認識男生,然後談戀愛。到了適婚年齡,我就應該結婚、生孩子。
社會都有一套既定模式。
曾經何時,我也覺得,我會結婚的。我應該找一個白領之類的男生,然後結婚。住在港島,生了孩子以後,負責照顧小朋友。
我曾經,覺得這就是我要的生活。因為我的社會就是這種工廠式的流水線倒模。每個人都是這樣過日子的。我覺得,我應該會結婚的,可能是聖保羅男女的同學,也可能是華仁的校友。
反正,我覺得這種生活,不能說是非常幸福,但是,也不是完全遙不可及。
所以,我一直認為,我和其他人沒有區別。
什麼時候我開始改變的呢?
我覺得是從哥倫比亞大學的第一年級開始。
自從 Jason 介紹我認識 Gordon Park 以後,其實一開始,對他沒有什麼深刻印象。但是他有時候會出現在 Jason 的生日派對,我覺得他有點意思。到了後來,我在健身室看見他。我覺得他很有型,身形也很標準。但是,我也沒有要追求他的意思。只是純粹覺得他外型很突出而已。
後來,在學校的時裝表演,我在台下看到他的演出,有點驚呆的感覺。加上,我的室友 Kelly 一直慫恿我找韓國人談戀愛。那時候,我才發現,其實我有點喜歡他。大學一二年級,我和他不斷在學校交集,又同修學科,漸漸深入認識對方。
我和田雞是因為遠距離分手的。分手後,我覺得我應該追求一個我喜歡的對象,而不是等運到,等一個我不怎麼喜歡的人追求,再談一場不太投入的戀愛。於是,我就大膽地追求他。
等到真的談戀愛以後,我才真正感覺到什麼叫做喜歡。
我對於以前身邊的男生,幾乎完全沒有生理性喜歡的感覺。我只覺得他們條件很好,比如說,是律師啊,是山頂獨立屋的住戶啊,這些外在條件很吸引。但相處下來,我覺得我並沒有墜入愛河的感覺。所以,曾經的我是不相信愛情的,因為從來沒有人讓我有過愛情的感覺。
而很神奇地,我覺得 Gordon Park 讓我有墜入愛河的感覺。我覺得我很喜歡他。我想嫁給他,這種念頭不是一時衝動,而是持續有,我覺得如果我要結婚的話,我只會嫁給他,而不是任何其他人。
和他在一起的時候,腦海裡經常會播放這首歌:
說不上為什麼 我變得很主動
若愛上一個人 什麼都會值得去做
我想大聲宣佈 對妳依依不捨
連隔壁鄰居都猜到我現在的感受
河邊的風 在吹著頭髮飄動
牽著妳的手 一陣莫名感動
我想帶妳 回我的外婆家
一起看著日落 一直到我們都睡著
我想就這樣牽著妳的手不放開
愛能不能夠永遠單純沒有悲哀
我想帶妳騎單車 我想和妳看棒球
想這樣沒擔憂 唱著歌 一直走
我想就這樣牽著妳的手不放開
愛可不可以簡簡單單沒有傷害
妳靠著我的肩膀 妳在我胸口睡著
像這樣的生活 我愛妳 妳愛我
想簡簡單單愛
想簡簡單單愛
就真的,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想和他騎單車、看棒球,簡簡單單地談戀愛。我覺得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是純粹的喜歡。而不是什麼條件的等價交換啊,不是什麼外在條件的吻合啊,不是因為職業很穩定啊。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覺得有一種純粹,那就是我喜歡在他身邊什麼都不做的那種純粹。
因為這種感覺,是我以前從來沒有過的。
所以,幾乎和他在一起以後,我已經可以否定所有以前談過的戀愛。我也幾乎可以肯定,在他之後,也從來沒有男生可以像他那樣子給我戀愛的感覺。
所以,我確定,我喜歡他。如果結婚的話,我只會和他結婚。
無論其他男生條件再好,如果不是他的話,我都覺得好像欠了點什麼東西。
這種感覺,我不知道是幸福還是不幸。
很多人覺得我很蠢,明明有很多有錢條件又好的男生追我,但是我都沒有把握住。如果我從來沒有過愛情的感覺的話,是不是我就可以嫁給外在條件,而不是虛無縹緲的愛情?
這個我也說不準。但是,我還是相信我自己的感覺的。
我覺得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我沒有需要向全世界證明我的選擇和感覺。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