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至少做一個像男人的男人(一百零五)
- Amanda L © Leung Yuk Y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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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的身材外型也不是他喜歡的類型。我屬於高挑勻稱型,我覺得他喜歡矮的,而且還是圓圓呼呼的那種,最好就是平胸大肚腩,看起來像個不倒翁那種。我覺得他不喜歡我,因為我不是投資銀行的高層,只是個有點 MK 的模特兒。
我覺得我的髮型他也不喜歡。我曾經為了他留長頭髮,但是,他不喜歡。所以,我又把頭髮剪短了。我覺得他喜歡戴假髮的女人,最好是又紋身,又戴假髮的那種。
我覺得我的妝不夠濃,我覺得他喜歡那種超濃妝,假眼睫毛超多超誇張那種,然後卸了妝以後像換了兩個人那種。他喜歡眼影煙燻妝,超多陰影打光那種美式妝容。
我覺得我不夠性感,我覺得我最多只是周秀娜、溫碧霞,但是,這些形象不夠正派。他喜歡表面正派,內裏豪放開放的那種,像那個什麼夏文汐。他喜歡濃妝豔抹的,像那個黃夏蕙一樣。
我覺得我只能做他的小三,做他背後的女人,永遠都只能秘密地生存着。我覺得,他不公開我的原因就是我的後台和家庭背景不夠硬。他喜歡找那種劏房出身的難民新移民,他喜歡那種從基層打拼上來的專業人士,他喜歡那種不擇手段的詐騙犯,他喜歡那種為了愛情什麼都做得出來的烈女。我覺得,他不喜歡我這種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
嗯,嗯。
所以我經常自卑。
我會設想,會不會現在我跑去犯罪進監獄,或者感染食肉菌,又或者隆胸整容的話,他會喜歡我多一點呢?
我覺得他不懂得珍惜我。因為我太 cheap。我太容易和他發生關係了。你知道嗎?我和他認識了三年才上床,那是多麼快和倉促的決定啊?我覺得,我應該等到四十歲,和他認識二十年以後才發生關係。這樣才顯得我矜貴和矜持。我覺得他不愛我,純粹貪我就手。所以,他不想負責任,即便我懷孕了,他也不想結婚。
我覺得,他是一個浪子。我覺得他喜歡自由,但是又喜歡那種管束他,像個媽媽管教孩子那種關係。我覺得他喜歡妻管嚴那種兩性相處方式。
我覺得我的溝仔技巧不夠高超。我應該同時有幾十個性伴侶,最好有一萬個性伴侶。我覺得,我的性技巧不夠好,因為我的性經驗沒有香港人那麼豐富。香港人普遍有一萬多個性伴侶。這一點來說,我覺得自己有點不足。所以,我自卑。
我覺得我的性格不夠好。我覺得,Gordon Park 喜歡那種戀愛腦的,最好是為了愛情,為了他可以去死的那種。對,我覺得 Gordon Park 想找一段殉情的愛情故事,越淒美,越悲慘,越讚人熱淚,越符合他的心意!
我覺得我的生成照片不夠假。很多人都分不出來生成的我,虛擬的我,和真實的我有什麼區別。我覺得 Gordon Park 喜歡打真軍的那種性女,和一萬個陌生人不戴套進行性行為的那種。
我覺得,我的教育背景不夠 high profile。哥倫比亞大學工程學院本科、聖保羅男女、嘉諾撒聖方濟各這種檔案,還是會被人嫌 cheap,不夠貴格。最好是那種野雞學校出來,靠虛假學歷,靠偽造文件,靠頂包體檢報告,靠色誘美國簽證工作人員,才出得了國的那種地底泥,才夠逆市奇葩。
我覺得,二十歲的我,不夠好看;四十多歲的現在的我,更滄桑和年邁了,吸引力就更不如當初。我覺得,我應該躲起來,藏在深山中,永遠不要見人。因為我覺得自己太丟臉了。Gordon Park 帶我出去,覺得沒有面子。
我覺得,我的臉部輪廓太日韓,不夠廣東,也不夠上海蘇浙。這種臉型在韓國不夠受歡迎。我應該戴大眼仔,把腮骨弄尖一點,像個蛇精女一樣,濃眉大眼,這樣的類型才會讓 Gordon Park 喜歡我。
總而言之,我就是覺得 Gordon Park 從來未曾愛過我。
我的心,我的那顆脆弱易碎的心也因此被糟蹋了。因為愛過,被狠狠傷過,所以再也沒有愛其他人的能力。
嗯,嗯。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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